河北峰峰礦區水利局滏南渠清淤整治工程(項目名稱(chēng))施工招標公告
峰峰礦區水利局滏南渠清淤整治工程 (項目名稱(chēng))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峰峰礦區水利局滏南渠清淤整治工程(項目名稱(chēng))已由峰峰礦區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guān)名稱(chēng))以峰審批招標核字【2024】 2號(批文名稱(chēng)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邯鄲市峰峰礦區水利局,建設資金來(lái)自財政資金(資金來(lái)源)(資金來(lái)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邯鄲市峰峰礦區水利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jìn)行公開(kāi)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2.1.1 建設內容及規模:峰峰礦區水利局滏南渠清淤整治工程施工(
(1)渠坡渠底清理垃圾雜草沖洗河坡;
(2)渠道清淤;
(3)道路硬化;
(4)更換預制蓋板;
(5)新建欄桿;
(6)渠底渠壁修復(包括新做橋下渠邊墻、渠底新做抗滲砼、部分區段渠壁抹水泥砂漿、退水閘口澆筑);
(7)種植高羊茅;
(8)新做虹吸口處格柵;
(9)漿砌石渠壁;
(10)維修污水管道;
(11)水毀修復沙袋堵口等工程。)2.1.2 建設地點(diǎn):峰峰礦區2.1.3計劃工期:45日歷天2.1.4 質(zhì)量標準:合格,符合國家規范標準。
2.2招標范圍: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試驗)內容,以及工程現場(chǎng)地上、地下不可預見(jiàn)或不可量化或工程中臨時(shí)占位構筑物的拆除、清理、挪移、保護、恢復等內容,工程完工后,須達到全部使用功能,完成并配合業(yè)主辦理報建、報批、相關(guān)部門(mén)結(決)算審計、工程保修)等工作。
(說(shuō)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diǎn)、規模、計劃工期、招標范圍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zhì)要求:(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2).投標人需具備以下資質(zh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zhì),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