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中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增發(fā)國債)監理標段
補遺書(shū)01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一、現將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1”“8、其他要求:
(1)本單位人員是指在本單位具有有效的《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shū)》的人員;”
修改為:
“8.其他要求:
(1)擬投入本工程的監理工程師是指注冊在本單位,并取得水利部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shū)》的人員;”
二、招標文件中的“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shū)”統一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shū)”。
三、現將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