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鉭鈮礦尾礦庫綜合治理及恢復利用項目-2號尾礦庫清污分流升級改造工程招標公告
第二次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宜春鉭鈮礦尾礦庫綜合治理及恢復利用項目-2號尾礦庫清污分流升級改造工程(第二次)已由江鎢股份生字[2024]13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項目現已具備招標條件,決定對該項目宜春鉭鈮礦尾礦庫綜合治理及恢復利用項目-2號尾礦庫清污分流升級改造工程(第二次)進(jìn)行公開(kāi)招標,特邀請有實(shí)力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jiǎn)稱(chēng)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工程概況宜春鉭鈮礦有限公司礦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新坊鎮花橋村,行政區劃隸屬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新坊鎮管轄。宜春鉭鈮礦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位于江西省宜春市,2號尾礦庫終期壩頂高程為380m,總壩高為213.85m,總庫容為4434.2*104立方米,截止2023年4月,尾礦庫堆積壩頂高程為268.4m。由于選礦工藝改進(jìn),尾礦庫庫區常年有三股自然山溝雨水進(jìn)入尾礦庫等原因,需將此三股水導至庫外。
工程項目名稱(chēng):宜春鉭鈮礦尾礦庫綜合治理及恢復利用項目-2號尾礦庫清污分流升級改造工程;
工程批準、核準或備案文號:江鎢股份生字[2024]13號;
建設單位:宜春鉭鈮礦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diǎn):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新坊鎮花橋村;
2.2 本次招標規模本次招標最高控制價(jià):人民幣大寫(xiě)捌佰零捌萬(wàn)貳仟零捌拾柒元伍角肆分(小寫(xiě):8082087.54元)(含稅價(jià))。投標人投標報價(jià)不得高于最高控制價(jià),否則取消投標資格。
2.3 計劃工期工期要求:工期總日歷天數:300天。
2.4 工程質(zhì)量要求達到國家及行業(yè)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符合冶金工業(yè)出版社發(fā)行的《采礦手冊》、《井巷工程》、《測量規范》(GBJ50026-93)、《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13-90)、《錨噴支護工程質(zhì)量檢測規范》(MT/T5015—96)、《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標準》、《礦山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技術(shù)規范》、《錨桿、噴射砼支護技術(shù)規范》、《砼拌和用水標準》、《工程測量規范》、《爆破安全規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質(zhì)量標準及驗收方法》、《混凝土用機制砂質(zhì)量標準及驗收方法》、《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尾礦排放及筑壩管理規定》等國家相關(guān)的工程技術(shù)規范及標準和江西省相關(guān)地方標準、規范及規程以及本工程方案設計要求等。
2.5 招標范圍本工程招標范圍為2023年11月份中國瑞林工程技術(shù)有限公司下發(fā)的施工圖施工圖紙編號2A22D610401HE1AA1-5~17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jì)热,工程主要內容包括兩?C15 毛石混凝土攔擋壩,高分別為 10.5m 和 7.5m;總長(cháng)約 540m、截面為 2.2m*2.8m的隧洞;一座泄流井,井筒直徑 3.5;一座消力池,長(cháng) 8m、寬 4m、深 2.5m。
2.6 標段劃分
一個(gè)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