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銀川市草原火險區綜合治理項目施工公告
銀川市草原火險區綜合治理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銀川市草原火險區綜合治理項目施工已由銀川市審批服務(wù)管理局以銀審服(批)發(fā)[2024]1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銀川市自然資源局,建設資金來(lái)自中央財政預算資金和市財政配套資金,招標人為銀川市自然資源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jìn)行公開(kāi)招標。
銀川市規劃建筑設計院工程承包咨詢(xún)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建設草原防滅火站2處,共1030平方米。草原防火檢查站7處,共460平方米,均為磚混結構,賀蘭縣1座60平方米,位于濱河沿線(xiàn)。寧夏靈武白芨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6座400平方米,分別位于馬鞍山管理站、北沙窩管理站、大泉管理站、甜水河管理站、橫山一號路護林點(diǎn)、大海子護林點(diǎn);流動(dòng)檢查站7座,均位于靈武市。
2.2建設地點(diǎn):項目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涉及草原火災高風(fēng)險區(靈武市)和草原火災一般區(賀蘭縣、金鳳區、西夏區、興慶區、永寧縣),主要布局在銀川市境內黃河兩岸灘地、110國道東側、典農河水系及河東毛烏素沙地荒漠草原區域。
2.3計劃工期:60 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建筑工程、結構工程、給排水工程、暖通工程、電氣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具體內容詳見(jiàn)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5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gè)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同時(shí)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zhì),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jīng)理須具備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yè)證書(shū)(外省企業(yè)須提供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注冊建造師執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shū),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