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薩爾縣白楊河五圣宮水文站至S303省道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總承包)監理服務(wù)公告
新疆吉木薩爾縣白楊河五圣宮水文站至S303省道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總承包)監理服務(wù)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新疆吉木薩爾縣白楊河五圣宮水文站至S303省道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總承包)監理服務(wù),已經(jīng)昌州水字【2023】150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中央水利發(fā)展資金和自籌資金,建設資金已落實(shí)。招標人為吉木薩爾縣水利管理站,招標代理機構為新疆博源建業(yè)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jìn)行公開(kāi)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區位于昌吉州吉木薩爾縣。
2.2項目規模:項目工程等別為IV等,護岸工程級別為5級,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相應洪峰流量為19.5~77.7m3/s,其中五圣宮水文站77.7m3/s,白楊河水庫58.1m3/s,魏家村19.5m3/s。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新建左岸護岸19.68km(0+000~1+880(五圣宮水文站)段和4+100~21+900(白楊河水庫至林區公路)段),新建左、右岸矩形斷面排洪渠2.41km(綜合治理長(cháng)度)。
2.2招標范圍:施工期及缺陷責任期(一年)的全部監理內容(含水保監理及平行檢測)。
3、評標辦法及開(kāi)評標方式
1)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