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年亭林鎮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養護(亭林地區)的公開(kāi)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2025年亭林鎮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養護(亭林地區)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上海市政府采購網(wǎng)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09:30(北京時(shí)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310116104241101143098-16167762
項目名稱(chēng):2025年亭林鎮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養護(亭林地區)
預算編號: 1624-W104140097
預算金額(元): 3000000元(國庫資金:3000000元;自籌資金:0元)
最高限價(jià)(元): 無(wú)
采購需求:
包名稱(chēng):2025年亭林鎮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養護(亭林地區)
數量:1
預算金額(元):3000000.00
簡(jiǎn)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對亭林鎮亭林地區已建成的農村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區域內設施進(jìn)行巡視、疏通及養護,主要設施包括:已納管7589戶(hù)農戶(hù)、58個(gè)設施處理站點(diǎn)及115個(gè)提升井。
具體項目?jì)热、采購范圍及所應達到的具體要求,以招標文件相應規定為準。
合同履約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項目( 否 )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mǎn)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shí)政府采購政策需滿(mǎn)足的資格要求:促進(jìn)中小企業(yè)、監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fā)展。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