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中醫醫院污水處理站改造項目變更公告(第2次)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項目名稱(chēng):郴州市中醫醫院污水處理站改造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二、更正內容:
更新采購文件中第三章采購內容及要求“工程量清單”的內容。
三、疑問(wèn)及質(zhì)疑
本更正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應作相應調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與原招標文件內容有不一致之處,應以本更正公告為準。
供應商認為本更正內容存在歧視性的,應在更正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gè)工作日內以書(shū)面形式向采購人、代理機構提出。
四、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chēng)、地址和聯(lián)系方法
1、采購人信息